各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础环节,是教育教学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总体推进有序,质量稳步提升,对提高学生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动手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仍存在个别高校对学生实习重视不够,对学生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针对学生实习的社会投诉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学生实习全过程管理,消除实习隐患,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关于实习管理的文件要求
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是高校学生实习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规定》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学生实习的规律,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各校要结合当前实际,再次梳理学生实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内容,从制度层面加以引导规范,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意见》《规定》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
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优选实习单位,落实实习经费,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切实解决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不高、未按规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实习政策宣传不到位、另立《意见》《规定》要求范围以外的实习项目、变相延长顶岗实习时间等问题。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报备制度,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度的实习工作总体方案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分别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和我委备案,并通过院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进一步消除实习管理漏洞与隐患
各高校要对实习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紧抓实习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消除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与隐患。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抓好实习过程的组织实施,严禁出现《意见》《规定》提及的禁止性事项。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选择高水平的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等。要严格学生实习纪律,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将学生纪律表现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有效填补“八小时”外的管理“真空”。
四、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各高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建立健全针对实习安全、舆情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实习安全事故的数据统计分析,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提醒有关部门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社会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体系,明确学校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透明度,避免虚假信息传播,消除不利影响。
五、进一步加强实习管理工作指导评价
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指导评价,把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对高校的日常评价和考核评价之中。对高校实习的各类投诉事项,经核查反映属实的,将适时对相关学校进行通报;对多次出现问题仍未进行改进的,将对该校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对实习过程中出现违反《意见》《规定》中禁止性事项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院校和人员责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